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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旅后勤办〔2018〕3号 关于印发学生公寓临时住宿申请管理规定的通知
浙江旅院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  发布时间:2018-03-04  来源:   编辑:admin   点击浏览:

各部门:

现将学院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临时住宿申请管理规定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



浙江旅游职业学院

2018年2月2日


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临时住宿申请管理规定

针对学生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需求,为进一步完善学生公寓管理制度,充分利用校产资源,根据我院学生公寓实际使用情况及居住条件,特制订本规定。

一、适住人员

在安排全日制在校学生、交换生等学生后,寝室有空余的情况下,可以适当安排以下两类人员临时入住:

1、在校生个人:在校实习生、专升本培训生、其他有特别需求学生个人;

2、部门组织的短期培训班(包括暑期培训等)。

二、申请流程

1、有住宿需求的学生个人,到所在系学工办领取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临时住宿申请表》(学生个人用表附件1),经所在系和家长签字同意,并到学院财务处交纳住宿费用,取得交费凭证后办理入住手续;

2、有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,在学生事务中心(公寓管理中心)领取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临时住宿申请表》(部门培训用表附件2),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同意,并到学院财务处交纳住宿费用,取得交费凭证后办理入住手续。

三、相关细则

1、部门之间要加强对接,随时了解学生公寓空余床位情况;

2、如遇学生寒暑假住宿的,系部需派专人进行日常值班管理工作;

3、住宿期间如遇到返校生、省外交流生等学校统一安排住宿、床位不够的情况时要无条件退(换)宿;

4、部门申请的培训班,申请部门应指定专人对接,并做好入住人员管理;

5、若在寒暑假期间遇到申请住宿的情况,可先填申请表安排入住,待开学后向学院财务处补交相关费用;

6、住宿期间,由公寓管理中心进行日常三项检查,住宿人员不得私自调整寝室,不得携带外来人员进入寝室,应爱护学院各类资产,公寓设施如有缺损照价赔偿。

7、入住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、安全检查等本着“谁申请谁负责”的原则执行。申请部门或本人须积极对接,认真做好申请手续、入住管理及后续退宿等工作;

8、本规定解释权在后勤服务处。




后勤服务处

20181月30日


附件1:

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临时住宿申请表

(学生个人用表)

姓 名

性 别

电 话

系部及班级

学 号

个人申请

住宿时间: 日——

住宿理由:

本人签名: 年 月 日

家长意见

家长签字: 联系电话: 年 月 日

部门审批

同意 日至 日在校居住,期间由我系 老师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。

系部负责人签名(盖章): 年 月 日

寝室安排

公寓楼号:

寝室号:

后勤公寓管理签名(盖章):

年 月 日

本人承诺:1.按批准住宿时间办理入住和退宿手续,先交费后入住;2.自觉遵守公寓管理制度,按在校生要求作息、查寝、出入刷卡等管理;3.不抽烟、不使用违禁电器、不带外人来校等,服从宿管员管理;4.夜不归宿需经系部老师批准,在校外发生一切事故由本人负责。


学生签名:


附件2:

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公寓临时住宿申请表

(部门培训用表)

申请部门

住宿人数

住宿起止时间

申请人

住宿费

总金额

联系电话

申请理由

申请人签字: 年 月 日

部门负责人审批

签字或盖章: 年 月 日

公寓管理中心意见

签字或盖章: 年 月 日

后勤负责人

意见

签字或盖章: 年 月 日

入住须知:1.学院财务按120元/人/月标准(含床位费及水电费)收取住宿费,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取;2.住宿期间,不得私自调整寝室,不得携带外来人员进入寝室,应爱护学院各类资产,公寓设施如有缺损照价赔偿;住宿人员的安全根据“谁申请,谁负责”的原则做好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;3.附入住人员花名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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