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做好学院配电房消防安全工作,确保配电房消防安全万无一失,根据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消防管理规定》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消防工作执行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方针,坚持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;
二、学院配电房实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,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;
三、配电间内不得吸烟、不得使用明火,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;
四、坚持重点防范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办法,配电间自身每周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检查,并有记录,对于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;
五、配电间消防设施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,严防流失、损坏或被盗。一切消防设施非紧急情况下未经保卫处同意,不得私自挪用。
六、配电间电器、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和保养,发现问题及时维修,严禁超负荷运转。
七、要认真接受学院安全保卫部门的指导和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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